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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冬季清潔取暖用戶 “天然氣消費代金券”發放使用公告
為鼓勵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用戶積極使用天然氣取暖,現對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用戶發放專用消費代金券。2020年-2022年冠縣農村地區改造的清潔取暖燃氣居(村)民用戶。共計12.0216萬戶(2020年改造35199戶、2021年改造的41348戶、2022年改造43669戶)每戶1000元消費券(面值分為500元、300元、200元)1、消費券可代替現金使用。每購買1方天然氣時,可使用1元消費券。2、每個改造用戶只可領取、使用1張消費券(面值1000元)。3、消費券由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各自轄區內的改造用戶直接發放。4、領取范圍內用戶可在2022年10月15日-2023年3月5日到指定公司就近充值點進行充值。5、消費券充值的氣量只可用于2022年11月15日-2023年3月15日取暖季取暖使用。6、采暖季結束后(3月15日)由燃氣企業對用戶采暖季用氣量進行核算、公示,采暖季用氣量使用未達到消費券使用充值金額的用戶,未使用消費券金額由燃氣公司在用戶燃氣表賬戶內進行核銷,用戶充值金額保留在燃氣賬戶內。(注:如某用戶充值1000方天然氣,需使用消費券1000元,繳納現金1750元,繳費后燃氣表賬戶內顯示金額為2750元。如采暖季實際使用800方,則采暖季結束后需在燃氣賬戶剩余金額內扣除200元消費券面值)7、按照縣發改委物價部門制定標準,冠縣天然氣民用氣銷售價格為2.75元/立方(第一階梯氣價,第一階梯氣量為1100方),每張消費券僅限使用一次。8、消費券不可提現,采暖季結束后未使用的消費券一律作廢。消費者享受政策時配合燃氣企業做好信息登記。9、如改造用戶采暖季未使用消費券購氣,則該用戶用氣補貼采用原有方式(采暖季實際使用氣量1方氣補貼1元),采暖季結束后由燃氣企業充值至用戶燃氣表賬戶。10、消費券使用金額及未使用消費券用戶采暖季補貼金額最終均有各燃氣企業進行統計匯總、公示、確認,由縣級財政將總補貼金額撥付至燃氣企業。城區充值點(審批服務局二樓大廳)、清水鎮充值點(臨冠路路東、盧行村東CNG加氣站)、定遠寨鎮充值點(309路南、黃寨子村北LNG儲備站)、北陶鎮充值點(315省道路南、南劉莊村北調壓站)清潔取暖充值區域:煙莊街道、賈鎮、定遠寨鎮、辛集鎮、范寨鎮、柳林鎮、甘官屯鎮、清水鎮、店子鎮、蘭沃鄉、萬善鄉、北館陶鎮 聯系人:石振 15095006000城區充值點(冠宜春路路南、第四實驗小學對面,瑞鑫大廈)清潔取暖充值區域:清泉街道、崇文街道、東古城鎮(邯濟鐵路以北) 聯系人:盧政洪 15192161883城區充值點(冉子路路南,新瑞木業西200米路南,冠星小區樓下)、桑阿鎮充值點(桑阿鎮政府東50米路南)清潔取暖充值區域:桑阿鎮、梁堂鎮、斜店鄉、東古城鎮(邯濟鐵路以南) 聯系人:徐翠花 17661856229備注:2017、2018、2019年改造用戶,因已享受三年用氣補貼,本次活動不在享受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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